澳门大学—硕士篇(1)

澳门大学—硕士篇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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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20182019 学年内地招生之硕士学位课程


学院课程编码课程授课语言正常修读期限人文学院MAHELS MAHCLN MAHCLT MAHPISLCS MAHPISLG MAHSLACHI MAHSLAENG MAHSLAPOR MAHTRSEC MAHTRSPC1.文学硕士学位课程 -英语研究 -汉语语言学 -中国文学 -葡萄牙语言及跨文化研究 -文学和文化研究 (2) -葡萄牙语言及跨文化研究 -应用语言学 (2) -第二语言习得-中文 (2) -第二语言习得-英文 (2) -第二语言习得-葡文 (2) -英汉翻译 -葡汉翻译 (2)英文 中文 (1) 葡文 中文 (1) / 英文 / 葡文 中文 / 英文 (1) 中文 / 葡文 (1)两学年 (一年授课及一年论文)工商管理学院MBA1.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英文两学年 (包括授课及论文)MSBACT MSBFNA MSBIRT2.理学硕士学位课程 -会计学 -金融学 -国际综合度假村管理教育学院MEDCCI MEDCCISCE MEDCCIICE MEDCCICHE MEDCCIMAE MEDCCIENE MEDEA MEDECD MEDEPY MEDPSS1.教育硕士学位课程 (2) -课程与教学 -课程与教学 - 科学教育 -课程与教学 - 资讯及通讯技术教 育 -课程与教学 - 中国语文教育 -课程与教学 - 数学教育 -课程与教学 - 英语教育 - -教育行政 -幼儿教育与儿童发展 -教育心理学 -体育教学及运动中文及英文 (1)两学年 (一年授课及一年论文)法学院MSLCBA MSLCRL MSLCIL MSLCML MSLERL1.法学硕士学位 ( 中文 ) 课程 -宪法、基本法与行政法 -比较刑事法 -比较民事法 -国际商法 -环境与自然资源法中文 (1)两学年 (一年授课及一年论文)MELEUN2. 法学硕士学位 &nash; 欧盟法 ( 英文 ) 课程英文MELICL3. 法学硕士学位 &nash; 国际法及比较法 ( 英文 ) 课程MELIBL4. 法学硕士学位 &nash; 国际商法 ( 英文 ) 课 程社会科学学院MASSCNM MASSHIT MASSIRP MASSEUS1.文学硕士学位课程 -传播与新媒体 (2) -历史学 -国际关系及公共政策 -欧洲事务英文 英文为主, 中文为辅。 (1) 英文 英文两学年 (一年授课及一年论文)
MPC2. 公共行政硕士学位课程 (2)中文为主, 英文为辅。 (1)MSSCRI MSSECO MSSMOS3.社会科学硕士学位课程 -犯罪学与刑事司法 -经济学 -澳门研究英文为主, 中文为辅。 (1) 英文 中文及英文 (1)科技学院MSCCVLHE1.理学硕士学位课程 -土木工程-水力及环境工程 -土木工程-结构及岩土工程 -电子商贸技术 -电机及电腦工程 -机电工程 -计算机科学 2.理学硕士学位课程 -数学二至三学年 (包括授课及论文) 两学年 (一年授课及一年论文)MSCCVLTGMSCEMMMSCECT英文MSCEMGMSCCOSMSTMAT中华医药研究院MCMCMS MCMMAD1.理学硕士学位课程 -中药学 -医药管理英文为主, 中文为辅。 (1)两学年 (一年授课及一年论文)

(1)授课语言为中文之课程,即以广东话或普通话上课。

(2)个别课程之英语要求请浏览研究生院之网页。


2.报名要求


1.若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,除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外 ( 报读此课程需有两年全职工作经验 ), 可报读所有其他课程。

2.申请人须获得与报读课程相关之四年制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。

3.成功被录取的学生只获临时录取,待取得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,将 获正式录取。

4.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于 * C+ 或以上之成绩。 ( 法学院课程除外 )

5.申请人必须具有报读课程所要求之语言能力。

相等于 4 分制 GPA 之 2.3 分, 20 分制之 14 分或 100 分制之 70 分。

※本校有权修订以上入学要求。


3.英语要求


倘申请人所获学士 / 硕士学位之教学语言不是英语,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任何一种英语能力证明 :

&miot;達国家大学英语考试 (CET) 六级 430 分或;

&miot;托福 (TOEFL)* 书面考试 550 分 / 网上考试 80 分或;

&miot;雅思考试 (IELTS)* 总分 6.0 或以上且每项分数不低于 5.5 分或;

&miot;达英语专业考试四级 (TEM 4 ) 或八级 (TEM 8) 。

托福 (TOEFL) 及雅思考试 (IELTS) 之有效期必须为两年内。

** 个别课程之英语要求请浏览研究生院之网页。


4.报名手续


申请人必须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报名期内登入澳门大学网上报名系统

http://www.umac.mo/grs/ 提交网上申请表格。申请人必须按照网页内的指引填写申请表格,如 报读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课程,除个人资料外 ( 内地联络地址必须以中文填写 ) ,申请人必须以英语填写申请表之其他栏目。

1.申请人必须阅读报名须知。

2.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之电子邮箱以建立申请人户口,成功开户后,将接获电邮确认网上户口之「参考编号」(格式为 18XXXXXXX )及「密码」。申请人须妥善保存该户口資料以登入网上报名系 统,如登记后之两日内尚未接获有关电邮 ,请致 函 到电邮信箱 graschool@umac.mo 查询。

3.申请人必须填妥网上报名表格之所有部分。由于本校将透过电子邮件及 SMS 短讯发放最新入学讯 息予申请人,故建议填写一个固定之手提电话号码。若有任何变更,请尽早致函到电邮信箱

graschool@umac.mo 或于网上报名系统更新 。

4.申请人须把所需文件扫瞄并上载于报名系统内。所有文件必须为 A4 尺吋、 PDF 格式,上载文件总 容量不得超过 6MB 。

所需文件包括:

4.1身份证复印本。

4.2户口簿复印本。

4.3相片 ( 必须为 JPG 格式, 300 分辨率的两寸彩色近照,无边界及白色背景。被录取之申请 人,此相片将用作印制学生证。 ) 。

4.4曾就读课程之证书及成绩单,及申请表格内所填报资历之有效证明文件。

4.5现正就读本科 / 学士学位最后一年之申请人应递交最新的成绩单 (必须包括最少大一至大三之完整成绩单,如成绩单不止一页,请扫瞄于同一档案内,并上载于适当位置)及在学证明书,与及申请表格内所填报资历之有效证明文件。

(如申请人为澳门大学学士学位本学年应届毕业生,则无需提交学士学位成绩单及在学证明书,其他文件则与其他申请人相同。)

4.6每份申请须提交两份推荐表,其中一份必须由大学教师填写。申请人必须使用本校研究生院提供的推荐表。而推荐表,可以两种形式递交:网上或书面。(为免邮递延误,建 议使用网上推荐表。 )

4.6.1 如推荐人填写网上推荐表,当推荐人递交网上推荐表至本校时,申请人会收到电 邮通知。申请人若未能收到此电邮,即代表推荐人尚未提交网上推荐表。申请人 当尽快与推荐人联络,必须确保推荐人于申请截止期限前递交巳填妥之推荐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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